母亲节感言

母亲节感言

出自白陽先天大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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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:五月第二个星期日.是“母亲节”。 八月八日.是“父亲节”。

为“人”者.而是天地间万物中.最富亲情之动物也。故.每逢佳节倍思亲.为人子女者.应知饮水思源深义.不可忘父母生养抚育之大恩大德也。

诗云:“父兮生我.母兮鞠我.长我育我.附我畜我.欲报之德.昊天罔极!”

是说为人子女者.能不体会父母生育儿女之劬劳.抚养无不周全之辛苦.其大恩大德.如昊天之无极无穹.无从报起。为人子女易.报答父母大恩大德实难也。故.应对父母而能善尽应尽之孝道.方不愧为人也。

吾国远自黄帝建国以来.是以“孝”而为百行之先也。故.远古圣人以“人之行焉.则莫大于孝”为教化天下之所本者也。

孝经:“孝者天之经也.地之义也.民之行也!”

是说为人子女者.善尽孝道.则属当然之事.乃出本然之道也.本天地之行.则不悖之情也.否则即“大逆不道”.则为家法.国法所不容也。如有所犯.为对父母最大之不孝也.虽生人世上.亦未得谓之人也。故曰为人子女者.必须经常不断地自求变化气质.迁善去恶.向内修德养慧.始知尽孝.惟恐不达.深虑有失.岂敢背孝而行乎。

语云:“乌有反哺之义.羊有跪乳之恩”!

所谓“反哺”者.乃指报答母亲生育抚养之恩也。乌慈.孝鸟也.初生时.其母哺之.及长.则反哺其母。 所谓“跪乳”者.是指报答母亲生育抚养之恩也。汉书有“秉清修之节.跪羔羊之义”言.而是称美贤士大夫之辞。卿大夫有洁白之行.进退有规矩.有度数.而以羔羊喻之.其义则最为恰当也。 鸟兽尚知报恩.而人不知行孝.则人不如鸟兽远矣。虽生人世上.岂得谓之人乎!能不让吾同修猛省己乎。

在鸟兽群中:

有食母者.枭也。
有食父者.獍也。

此二者则在鸟兽之下也。所以其生不繁.其类不盛.遂成寡生希产之物矣。不及乌与羊之众也。则与伦常之道有关也。 枭.獍二者因:

夫妇之道废。
父子之道绝。

在鸟兽每年所经营之巢穴.皆为生育其子而行之.当其雏生之时.靠雌雄两者更迭觅食以哺其子.至其子长成之后.可以各自分飞.彼此自立。

乌鸦则知反哺以报其恩.此可谓为孝之发自天性.属于鸟类中之最突出者也。 枭鸟则不然.生子后雄者飞去.不顾其妇.更不爱其子.妇守群雏.哺之既无食.舍之又不忍.雏无食乃吸母血以图自养.母因爱子心切.不忍拒绝.任由食之.无已.乃以喙啄插于树上.终则无存.所存者惟树上之枭首而已!旧律有所谓“枭首示众”者.即基于此象也。 獍为兽类.其雌雄本性.恰与枭鸟相反.父慈母不慈.生子之后.其母弃之.其父守之.遂成子食父之恶果.因有违生道.而今已无其种矣。

由之可见五伦之法.是本于自然之法则.而有天理存焉.其伦序不能颠倒而反常也。

语云:“伦常乖舛.立见消亡!”

观于枭、獍之类.即可知矣.何况人乎!故曰.为人子女者.对其父母不能不孝也。否则.伦常已经乖舛.又何望夫下一代哉!

闵子骞.单衣顺母.以孝闻之也。闵子骞生母早丧.父娶后母生有二子。子骞为后母所苦.冬月衣以芦花.后母所生之子.则衣以绵絮。子骞寒.一日其父令子骞御车.体寒失靷.父察知其故.心中大怒.欲出后母。子骞禀其曰:“母在一子寒.母去三子单!”其父以子骞言之有理.且深具孝道.遂止。后母闻之.卒悔改.待三子如一。基此则即可知闵子骞孝德之深厚.实则足以范世正伦矣.岂止炳焕千秋乎!

养子方知父母恩.自己养育儿女.就是当父母养育自己之实际情形.由之即可思过半矣.岂可无动于衷乎!

世人常说儿女不孝顺.但总不问问自己.对父母之孝顺程度如何?由之当可觉悟矣。

人类在历史之进展过程.父母亲之劬劳.最为博大.任人皆知.但在日常生活中.儿女对于母亲较为接近.故对母爱比之父爱亦较为深切。因为父亲养男育女之操心劳瘁.其所表现者.儿女有时未能全部看到.母亲则朝夕提携.出入训诲.由襁褓以至成年.都关怀备至.并且“倚门倚闾”。尤其不幸父亲早逝.而成失怙之时.母亲对于儿女之抚育鞠养.则汲汲又如焉!孤嫠惸惸.拖男带女.无刻能安。尤其贫苦之家.四壁萧条.家无儋石.饔餮不继.月冷风寒.其辛酸处.则更难为外人道也!亦非身历其境者.所能知也!母亲之伟大.岂等寻常乎!为人子女者.辄发“陟屺兴悲”之感.常动“思亲泣血”之情也!

我国之伟大贤俊.在童年失怙者多.而且大都出贫寒之舍.而由母亲艰苦培养.勤劳鞠育.并施良好之“家教”.方能成人.达材为国器。此种家教.世称之曰“庭训”。在历史上其功在国家.名标简册者.多是得到优良之庭训有以成之.

如:

孟母之断机。
欧母之画荻。
岳母之刺背。

而是其显著者也。其结果一为圣贤.一为文学家与政治家.一为忠臣孝子.民族英雄.霖雨苍生.名垂宇宙.永为世范.长为世法.此为母教之伟大也。